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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近兩週腸病毒疫情呈上升趨勢,敬請學生及家長加強消毒及預防,若經診斷為腸病毒之學生應請假在家休息至少7天。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家長專區,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62
公告內容

一、依據疾管署校園監測資料顯示,近兩週腸病毒疫情呈上升
趨勢,依據歷年監測資料顯示,腸病毒疫情每年約自3月下
旬開始上升,請學校加強宣導落實個人衛生習慣,並關注
校園疫情變化。

二、考量教育場所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群聚場域,腸病毒極易
透過幼(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為降低
感染機會,請貴校(園)落實以下防治作為:

(一)經診斷為腸病毒之學生應請假在家休息至少7天
(二)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加強消毒及洗手設備維護,保
持室內環境通風。
(三)落實幼(學)童健康管理,加強家長衛生教育宣導,落
實「生病不上學」的防疫觀念。
(四)如發現其學生(童)有疑似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時,應於發現後48小時內完成本市學校傳染
病通報系統通報及採取相關防疫措施,後續健康服務中
心將於48小時內完成個案疫情調查與衛教宣導,請配合
健康服務中心相關防治工作。

三、本府衛生局業公告本市腸病毒流行警訊期為113年3月1日至
6月30日,流行警訊期間本市腸病毒停課原則如下:

(一)幼兒園:若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2名以上(含2名)幼童
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等)時,該班級「應」停課 7 天。

(二)國小:原則上無須停課,惟本市進入流行警訊期間,若
一週內有2名以上(含2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
毒感染(含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時,「得」採
停課措施,惟須請校方召集相關教職員、家長代表、衛
生專業人員開會,取得該班級之半數以上家長同意,始
採取停課措施。

四、請學校(園)運用多元衛教宣導管道,提醒親師生注意個
人衛生及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多選擇戶外健康休閒活動,
減少讓孩童出入擁擠之室內場所,同時留意重症前兆病徵
(如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躍型抽
搐、持續嘔吐、無發燒時出現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並
具備正確就醫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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