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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教師至本市教師研習中心接受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每學年得以 6 小時為上限核給公假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20
公告內容
  • 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辦法辦理。
  • 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如依前開辦法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在以不影響課務前提下,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 6 小時之公假,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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