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教師至本市教師研習中心接受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每學年得以 6 小時為上限核給公假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20 公告內容 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辦法辦理。 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如依前開辦法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在以不影響課務前提下,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 6 小時之公假,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相關附件 【2023-03-10】「112 年第二次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 ... 【2023-03-10】請踴躍參與擔任士林區公所「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