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春節將至,加強宣導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同仁確實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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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1 月 21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81 |
公告內容 | 農曆春節將屆,餽贈、邀宴行為較為頻繁,請長官同仁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並避免酒駕、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 備註:「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2點所稱公務員,係指「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乃採最廣義定義之公務員,教師縱未兼行政職仍屬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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