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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午餐蛋品芬普尼農藥殘留事件說明,另因應農業部政策,得恢復使用溫體豬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家長專區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3
公告內容

一、依據《學校衛生法》、《學校餐廳廚房員生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及《臺北巿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辦理。
二、因應國內蛋品檢出芬普尼農藥殘留,為保障學生食的安全,本市學校午餐均使用具「三章一Q」認證之國產溯源食材,蛋品來源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台灣雞蛋溯源或國產洗選鮮蛋溯源產品等食材。另請學校督導供餐廠商所使用的液蛋、洗選蛋的產地來源、進貨資料及具有標章情形等,確保蛋品來源符合規定,落實留存查驗紀錄及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載食材相關資訊,確保蛋品安全無虞。

三、另農業部因非洲豬瘟案例已達清零目標,於114年11月6日起逐步恢復豬隻運輸與屠宰,廚餘養豬仍維持禁止,溫體豬恢復供應。學校如有使用溫體豬肉,得恢復使用,惟仍應依《學校衛生法》第23條規定,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並落實肉品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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