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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3 月 20 日起,COVID-19 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 0+n 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各機關學校人員差勤管理事宜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7
公告內容
  • 依指揮中心 112 年 3 月 9 日宣布略以,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自同年 3 月 20 日(個案採檢日)起,調整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 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 COVID-19 併發症(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 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 「0+n 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 或採檢陽性日已達 10 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 基於防疫政策需要,自 112 年 3 月 20 日起,因自行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或因配合醫療院所相關感染管制等措施篩檢陽性之輕症而無法出勤人員,相關請假規定如下:
    •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於第0 日(快篩陽性當日)及次日起 5 日以內(按,至多 6 日)核予病假,該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核、成)等次考量。
    • 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請假時,以快篩陽性(如:標示當事人姓名及快篩日期之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照片)作為 證明即可,不須要求出具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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