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懷生國民小學 113學年度 【校內多語文競賽辦法】
注意事項:
(一)上台順序會於比賽前抽籤,參賽人員若無出席則由教務處代抽。
(二)比賽當日不提供麥克風。
(三)本土語歌唱音檔請於113年12月10日前上傳至雲端資料夾「1131210本土語歌唱」,或存至隨身碟自行交到教務處教學組。
(四)比賽資料請參閱雲端資料夾,請自行下載使用。下載時請留意不要誤刪其他檔案。
組
別 |
|
項目 |
時間 |
比賽題目 |
評分標準 |
注意事項 |
國
語
文
競
賽 |
114/03/18(二) |
朗讀 |
每人限4分鐘 |
教務處事先公佈20篇朗讀文章 |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聲情(語調、語氣):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
每名競賽員當天從20篇中抽出1篇。 |
114/03/25(二) |
演說 |
每人限4-5分鐘 |
教務處事先公佈3個題目 |
(1)語音(聲、韻、調、語調):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 |
1.教務處會先集合參加選手並協助準備。
2.題目3個,事先公布。選手上場前抽題。 |
114/03/27(四) |
字音字形 |
10分鐘 |
1.教務處事先提供題目供選手練習
2.現場公佈 |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一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
字詞共一百字(字音、字形各五十字),填寫試卷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限藍色或黑色),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
各班教師自訂 |
書法& 硬筆書法 |
各班利用寫字課完成 |
書法:
教務處事先公佈題目
硬筆書法:
現場公布 |
(1)筆法:50%
(2)結構與章法:50%
(3)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三分,未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二分。 |
1.使用學校所發比賽用紙,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
2.書寫內容事先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它如自來水毛筆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字之大小為7公分見方,共50字。
3. 硬筆書法:一律以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擦擦筆或紅色筆等)字之大小為1.8 公分×1.8 公分,共40字。 |
各班教師自訂 |
作文 |
各班利用作文課完成 |
教務處事先
公佈題目 |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書法與標點:10% |
題目事先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但不得使用鉛筆或紅色筆書寫。 |
本
土
語
競
賽 |
113/12/10(二) |
閩南語朗讀 |
每人限4分鐘 |
教務處事先
公佈2篇朗讀文章與錄音檔 |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聲情(語調、語氣):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
|
113/12/17(二) |
閩南語歌唱 |
依選定歌曲而定 |
自選一首
歌謠 |
(1)技巧及風格:60%
(2)音色:20%
(3)儀態及伴奏:20% |
1.歌曲可移調。
2.參賽者自行選定一首演唱曲參賽,
3.若需伴奏請自行選定伴奏人員。
4.每人只唱一首。 |
113/12/10(二) |
原住民語朗讀 |
每人限4分鐘 |
教務處事先
公佈1篇朗讀文章與錄音檔(另案處理) |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聲情(語調、語氣):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
|
113/12/17(二) |
原住民語歌唱 |
依選定歌曲而定 |
自選一首
歌謠 |
(1)技巧及風格:60%
(2)音色:20%
(3)儀態及伴奏:20% |
1.歌曲可移調。
2.參賽者自行選定一首演唱曲參賽,
3.若需伴奏請自行選定伴奏人員。
4.每人只唱一首。 |
113/12/10(二) |
客家語朗讀 |
每人限4分鐘 |
教務處事先
公佈2篇朗讀文章與錄音檔 |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聲情(語調、語氣):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
|
113/12/17(二) |
客家語歌唱 |
依選定歌曲而定 |
自選一首
歌謠 |
(1)技巧及風格:60%
(2)音色:20%
(3)儀態及伴奏:20% |
1.歌曲可移調。
2.參賽者自行選定一首演唱曲參賽,
3.若需伴奏請自行選定伴奏人員。
4.每人只唱一首。 |
英
語
競
賽 |
113/12/24(二) |
英語演說 |
每人限3-4分鐘 |
自訂題目 |
(1)語音(聲、韻、調、語調):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 |
1.請英語老師協助選派選手
2.自行選定題目,報名時附上題目(含中文綱要) |
113/12/31(二) |
英語說故事 |
每組限3-5分鐘 |
自訂題目 |
(1)語音:30%
(2)情感:25%
(3)內容:30%
(4)儀態:10%
(5)上下台及觀賞秩序:5%
(6)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 |
1.自行選定題目,報名時附上題目
2.每組3-5人(含伴奏、擺設道具、播放音樂等),一起說(演)完一個故事。 |
多語文競賽相關問題請電 02-27710846#502 許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