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檢送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業務區分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生教訓育組 公告類別 家長專區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0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有鑑於補習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兩者服務對象重疊、性質相近,惟因設置目標、功能及經營方式不同,分別因循不同設置規定,故常有業者以較寬鬆規範立案補習班從事課後照顧中心業務致違反現行法令,影響兒少權益,請貴校以多元管道向家長宣導。 二、為學生學習安全,立案補習班聘僱教職員工係採事先報備制,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上經核備之教職員工名單有定期與各不適任系統進行比對之機制,故家長可善用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主動了解為子女選擇之補習班是否合格立案,以及授課教師是否經核備。倘補習班未經立案或師資未報備,可具名並檢具相關證明透過1999平台舉報,本局將依所述時間地點進行查處。 三、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不適任人員經認定後,依法係由地方政府通報中央政府列管,地方政府尚無公告不適任人員姓名及違規情形之權限。倘家長欲了解家教或非補習班型態之小班教學師資是否有違反兒少法之情事,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訂有公告違反者姓名及名稱之依據,可透過衛福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裁罰專區網頁進行查詢,網址:https://crc.sfaa.gov.tw/ChildYoungLaw/Sanction。 相關附件 照顧機構業務分類 照顧機構業務分類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照顧機構業務分類.pdf5.98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照顧機構業務分類.pdf 【2025-06-23】文山區公所徵求「 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2025-06-20】教師增能研習–心靈與科技的交會:生命教育與無人 機創新教學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