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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防範流感、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於校 園傳播,公告各類傳染病之校園防疫現行請假及停課規定如公告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家長專區,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84
公告內容

各類傳染病之校園防疫,本局現行請假及停課規定如下:

(一)流感: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建議在家休息5日;如5日內實有到校之需求,須退燒至少滿24小時才能返回上課,並配合佩戴口罩直至相關症狀(咳嗽、肌肉酸痛、流鼻水、喉嚨痛)解除滿24小時為止。

(二)水痘:為防範學生交互傳染擴大流行,應要求學生於皮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7天(含假日),或至所有病灶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三)腸病毒: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應請學生請假至少7天(含假日),以降低疾病傳播機會。另本局刻正修訂本市腸病毒班級停課規定,俟核定後另案公告。

(四)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致病原,具高傳染性,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應停止處理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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