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本市各校學生申請參加115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 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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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9 月 22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公告 |
| 點閱次數 | 65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四、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請各校將計畫及申請表件公告周知,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115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10月31日(星期六)前完成線上註冊與申請,並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並於115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公立小學),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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