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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102年5月10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065863號函及105年4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4567號函有關 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兼任研究助理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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