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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
發佈日期 2026 年 1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2
公告內容

1.配合「因應少子女化對策2.0–好孕三方案」政策之擴大生育補助方案,行政院以114年12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466號函修正「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生育補助規定,以及人事總處同年月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1號令訂定「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均自115年1月1日生效。

2.本差額補助發給方式:依本要點第5點第1項規定略以,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金額未達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時,發給本差額補助;補助金額以10萬元扣除公保生育給付之差額計算,並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為原則。所稱「合併發給」,係由人事總處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核發事宜,被保險人無須另提出申請。

3.配合前述規定,人事總處更新旨揭問答集,並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總處政策與業務/業務Q&A/福利文康,以及eCPA人事服務網/「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專區/法規資料查詢項下。未來問答集如有增修,將逕於上開網頁更新,不再另行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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